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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0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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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4-031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4月30日在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公司总部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包括网络和非网络方式)如下: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62,113,738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0.53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14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78,77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4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由董事长舒英钢先生主持。公司8名董事,3名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同意票数同意比例(%)反对票数反对比例(%)弃权票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1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62,157,30899.9400.0035,2000.06
2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62,156,60899.9400.0035,9000.06
3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62,156,60899.9400.0035,9000.06
4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62,157,30899.9400.0035,2000.06
5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62,156,60899.9400.0035,9000.06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俞婷婷、吴钢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结论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为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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