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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0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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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16 股票简称:洪都航空 编号:临2014-010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股东大会名称:2013年度股东大会

 (二)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4 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4-004号)。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江西洪都航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洪都公司”)2014 年 4 月 29 日向董事会提出了《关于增加洪都航空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临时提案》,提议将《关于公司更换董事的议案》提交到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加的临时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4年3 月2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上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02)。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洪都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31,428,92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4.38%。洪都公司提出的增加临时提案申请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因此,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增加的临时提案无需网络投票。

 二、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的事项外,公司董事会于 2014 年 3 月 26日公告的《关于召开公司201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更。

 三、本次增加临时提案后,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提案如下:

 (1)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3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授权经理层办理融资业务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审议公司关于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1)审议公司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12)审议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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