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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0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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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14-36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由8.34元/股调整为8.30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调整为100,481,928股。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8月1日、2013年10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8.34元/股,本次发行的数量不超过10,000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首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格和发行股票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8月2日披露的2013-32号《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4年4月21日,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92,188,96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预计该分配方案共分配19,687,558.64元。本年度不送股不转增。公司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4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4年4月29日。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4年4月29日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23日披露的2014-32号《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之后,对本次非公开股票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一、发行价格调整

 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8.30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总股本变动比例)=(8.34元/股-0.04元/股)/(1+0.00%)=8.30元/股。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100,481,928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价格=834,000,000.00元/(8.30元/股)=100,481,928股。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14-37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 (广东证监【2014】4号)的文件要求,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于2014年2月15日披露了2014-09号《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本公司相关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现根据广东证监局上述《通知》的要求,对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的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2013 年3 月18 日,公司与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印集团”)签署了《资产置换协议》和《债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的茂名环星炭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星炭黑”)100%股权及其债权与海印集团持有的广州总统大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其债权进行置换。

 截止至2013年5月4日,公司存在尚未过户给环星炭黑三项房产(粤房地证字第C0967102号、粤房地证字第C0967101号、粤房地证字第C4136156号,该三项房产系公司2009年4月作为增资的实物资产)。公司承诺将于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上述产权的过户手续。(详见公司于2013年5月4日披露的2013-15号《关于与控股股东进行资产置换的关联交易公告》)

 二、承诺履行的进展情况

 公司存在尚未过户给环星炭黑的房产为原广东海印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富分公司持有,但因大富分公司已于2009年12月4日注销,且房产证上权属人名称误登记为“茂名永业集团大富公司”,造成过户手续较为繁琐,办理过户需时较长。公司现正按照相关登记部门的要求,积极补充过户所需材料,尽快完成过户手续。本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承诺事项履行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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