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3年11月7日和2013年11月12日披露本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宛西制药”)拟按业务板块实行公司分立的计划(详见2013年11月7日、2013年11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3-022 号”、“2013-023号”公告)。
公司于今日接到宛西制药通知,宛西制药于2014年4月30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省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分立的议案》。根据议案,宛西制药出于业务结构调整需要,按照业务板块进行分立,即宛西制药分立为宛西制药和河南省宛西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宛西控股”)。其中宛西制药为分立后的存续企业,承继了宛西制药分立前的医药制造、医药连锁销售等业务;因派生分立而新设的公司为宛西控股,宛西控股承继了宛西制药的汽车配件(即本公司43.18%的股权、房地产、食品制造、金融类资产、养生业等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相关资产。两家公司的股权结构完全相同。
本次分立前,宛西制药及本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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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分立完成后,宛西制药、宛西控股及本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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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分立完成后,宛西制药持有的本公司43.18%的股权将由派生新设公司宛西控股承继,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由宛西制药变更为宛西控股,但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仍然为孙耀志、孙耀忠。由于本次分立仅涉及对本公司控股股东的调整,不会对本公司构成实质性影响。本公司将就该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