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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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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桂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永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涓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应收票据较年初下降40.73%,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到期收回及使用票据支付往来款所致。

 2、应收利息较年初下降63.35%,主要是报告期内银行定期存款减少,利息收回所致。

 3、固定资产较年初增长199.64%,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购置的办公楼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4、在建工程较年初下降92.47%,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购置的办公楼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5、预收款项较年初增长60.97%,主要是报告期内新增项目增多,收到的预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6、应付利息较年初下降71.80%,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了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所致。

 7、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长92.20%,主要是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山东胜伟园林科技有限公司向其股东借款所致。

 8、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2亿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所致。

 9、长期借款较年初增长125.22%,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调整信贷结构,增加银行长期借款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0.53%,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开展较好所致。

 2、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04.50%,主要是报告期内工程后期维护费及运输费、宣传费用增长所致。

 3、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79.05%,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信贷规模增长导致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32.76%,主要是报告期内按会计估计冲回前期计提的坏账准备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5、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130.98%,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确认贝尔高林国际(香港)有限公司的收益增加所致。

 6、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55.02%,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政府补贴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变动情况及原因

 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比上年同期增长30.97%,主要是报告期内营业回款较好所致。

 2、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比上年同期增长43.78%,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的项目投标保证金较多所致。

 3、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比上年同期减少417.73%,主要是报告期内增加对子公司山东胜伟园林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投资现金流出增加所致。

 4、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比上年同期增长699.25%,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借款增加及发行短期融资券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一)重大合同进展情况

 1、2011年3月23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山东棕榈园林有限公司与聊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聊城九州生态公园投资建设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合同工程款总价暂定为 20,40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暂无进展。

 2、2011年5月13日,公司与聊城市人民政府签署了《聊城徒骇河景观工程投资建设合同》,合同工程款总价暂定为170,000.00万元。

 (1)2012年6月11日,公司与聊城市徒骇河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聊城徒骇河景观工程示范段实施协议》,合同金额15,000.00万元,聊城市徒骇河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是聊城市人民政府授权委托,代表聊城市人民政府与公司签订徒骇河景观工程分段投资建设合同。目前该项目协议正在履行中,截至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11,448.00万元。

 (2)公司于2013年7月16日收到与聊城市徒骇河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聊城徒骇河景观工程实施协议(第二期)》,合同款暂定为人民币9,600.00万元;《聊城徒骇河景观工程实施协议(第三期)》,合同款暂定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合计金额24,600.00万元。目前该项目协议正在履行中,截至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13,762.86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合计实现营业收入25,210.86万元。

 3、2011年10月27日,公司与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吉林省低碳产业园科技生态碳汇区四季城开发建设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协议金额约为人民币800,00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无进展。

 4、2012年9月21日,公司与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工程总价暂定为18,96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无进展。

 5、2012年11月3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胜伟园林科技有限公司与潍坊滨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农林水利局签署了《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合同工程款总价暂定为65,00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33,314.74万元。

 6、2012年12月6日,公司与从化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城乡园林景观及基础设施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协议金额约80,000.00万元人民币。

 (1)2013年6月13日,公司与从化市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签署《从化市风云岭主题公园建设工程一期(市民广场、人工沙滩)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2,446.32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2,282.14万元。

 (2)2013年7月18日,公司与从化市林业局签署《增从-街北高速互通立交从化白田岗出入口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663.45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589.10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合计实现营业收入2,871.24万元。

 7、2012年12月7日,公司与广东利海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书》。截至报告期末,双方正积极筹备合作前期工作,尚未有签署具体合作合同。

 8、2013年5月17日,公司与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汉生态”)和潍坊滨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商务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共同签署了《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商务区景观工程BT项目合作协议》。工程投资概算约77,596.21万元,由铁汉生态、棕榈园林共同作为本合同的主办人和总承包人,工程运作各占50%,公司实际工程总额为38,798.10万元。2013年5月17日,公司与铁汉生态共同投资成立“潍坊棕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现投资收益1,599.91万元。

 9、2013年6月9日,公司与鞍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签署了“兴业环城大道绿化设计施工项目一期”《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合同书》,其中设计合同金额为799.30万元,施工合同金额为42,437.66万元,合计合同金额为43,236.96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19,404.94万元。

 10、2013年7月26日,公司与五华县人民政府签署了《广东五华县琴江流域生态景观及配套设施建设BT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本协议金额约人民币50,000.00万元。2013年10月,公司与五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签署了《广东五华县琴江流域生态景观及配套工程建设-移交(BT)合同,合同金额为39,727.05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实现工程营业收入3,941.28万元,设计收入78.29万元,投资收益80.60万元。

 (二)公司债付息情况

 2014年3月13日,公司发布《2011年公司债券2014年付息的公告》,公司于2014年3月21日支付完毕2013年3月21日至2014年3月20日期间的公司债券利息。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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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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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园林 公告编号:2014-020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4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25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吴桂昌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辛齐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主要负责公司设计产业整合及重大项目管理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

 附件:

 辛齐(XIN QI):男,奥地利籍,1963年生,清华大学建筑系工学学士、北京林业大学风景园林系硕士。1991年至2012年8月,担任豪瑟兄弟高尔夫及景观亚洲区总裁、高级设计师,2012年8月至今担任IBI集团中国区副总裁。

 辛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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