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1日发布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会议补充通知的公告》,增加审议《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25日上午9:30开始
4、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粤兴二道10号公司本部会议室
5、主持人:黄培钊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持有公司股份总计433,066,485股,占公司总股本851,553,360股的50.86%,每一股份代表一票表决权;会议对董事会公告的股东大会提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公司7名董事(董事冯军强请假、独立董事兰艳泽请假)、3名监事出席了会议,本公司3名高级管理人员、2名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以433,066,485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案。
2、以433,066,485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案。
3、以433,066,485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权益派发预案》提案。
4、以433,066,485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提案。
5、以433,066,485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银行向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提案。
6、以433,066,485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提案。
7、以433,066,485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案。
8、以433,066,485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提案。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签署的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