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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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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徐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廖忠海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2014年公司一季度财务报表期末数与年初数对比、本期数与上年同期数对比有大幅变动的,变动原因如下: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2013年11月6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中国证监会已对公司提交的《公司债券发行》的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目前,按照证监会的要求补充相关资料,该申请仍处于审核阶段(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8月28日、9月14日、11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2、重庆渝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公司控股公司重庆祈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公司已提出反诉。截止报告期末,该案进行了首次开庭,由于证据较多,尚处证据核实阶段(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9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3、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转让重庆捷程置业有限公司5.71%(4000万元出资额)股权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转让重庆捷程置业有限公司1.29%(原持股9%,900万元出资额)股权的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中(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4月27日、2013年11月6日、12月1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4、2014年1月1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渝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收到渝中区财政资金支付中心的划款:投资大厦2012年度优秀楼宇奖金30,000元和投资大厦2013年楼宇改造扶持基金218,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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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徐平

 201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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