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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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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首钢股份 股票代码:000959 公告编号: 2014-012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股价异动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14年4月21日、22日和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于4月23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司将于近期完成新增股份发行上市工作,推动完成资产置换全部工作。资产置换完成后迁钢将成为上市公司经营主体,产能产量、主要产品结构将发生变化,除此之外无其他重大变化。(具体资产置换方案请详见1月30日披露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4、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履行关注、核实程序并确认不存在前述问题后,做出声明: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二(3)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正在实施过程中;

 2.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于2014年1月29日发布的2013年度业绩预计情况与实际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

 4.《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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