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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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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祥龙电业      股票代码:600769    编号:临2014-022号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时间:2014年4月18日(星期五)

(二)会议地点: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同意票数同意比例反对票数反对比例弃权票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19166511100%    
2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119166511100%    
3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119166511100%    
4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119166511100%    
5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119166511100%    
6独立董事关于2013年度述职工作报告119166511100%    
7关于续聘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19166511100%    
8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119166511100%    
9关于增加葛化建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119166511100%    
10关于预计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44180134100%    

(四)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杨雄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19166511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1.78

注:股东大会审议第十项《关于预计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股东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张树勤、刘翔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4 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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