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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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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珠江控股 、珠江B 公告编号:2014-028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珠江控股、珠江B”(000505、200505)已于2013年12月18日起开始停牌。公司原承诺争取最晚将在2014年4月19日前按照26号格式准则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并复牌,现公司申请继续停牌30日,即最晚将在2014年5月19日前按照26号格式准则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包括两个部分:本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北京市新兴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新兴公司)的股权转让和本公司向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控股)非公开发行股份。其中,新兴公司的股权转让是非公开发行的前提条件。北京市国资委是新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是新兴公司的股权转让方;启迪控股拟受让新兴公司100%股权,为本公司的潜在实际控制人。

 2、启迪控股收购本公司控股权后,本公司即向启迪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拟用于收购苏州亚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偿还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方案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重组方案为准。

 二、公司在停牌期间做的工作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资产重组各项工作,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各中介机构开展了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公司与相关各方就本次资产重组的方案和程序等进行了商讨、沟通。同时,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该事项进展情况公告。按照相关规则,公司还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并对其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

 目前尽职调查、资产评估等工作已基本完成,进入审计评估定稿等收尾工作阶段。同时,公司与相关各方就本次资产重组的方案和程序等正在进行进一步的商讨、沟通。

 三、延期复牌的原因

 新兴公司的股权转让是非公开发行的前提条件,因新兴公司为北京市国资委下属企业,完成最终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前需要履行相应的国有资产转让审批程序,尽管本公司、交易各方及相关中介机构已尽最大努力加快工作进度,但预计在2014年4月19日前难以完成新兴公司的股权转让,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预案也会相应推迟。

 公司申请再延期30日复牌,即在2014年5月19日前召开董事会审议重组预案并公告复牌,并承诺如本公司申请延期复牌后到期限满时仍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草案的,则自复牌之日起到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四、承诺

 若公司未能在延期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复牌之日起至少 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期间工作安排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与交易方将尽快完成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工作。公司将充分关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该事项的进展公告。

 六、风险提示

 由于启迪控股需完成实质性股权收购后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方能实施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事项,因此上述事项截止目前仍存在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四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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