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于2014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本次会议于2014年4月18日(星期五)上午在湖北省鄂州经济开发区吴楚大道1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林超群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名,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4,049,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72,800,000股的比例为60.2138%。
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方式,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4,04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 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4,04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 审议《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4,04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 审议《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4,04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 审议《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04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04,04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04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4,04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04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张敦力先生、廖正品先生(独立董事战颖女士委托张敦力先生)向大会做了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全文已于 2014年3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杨海峰、程家斌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