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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504 股票简称:*ST传媒 公告编号:2014-025

 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4月14日以短信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4年4月17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形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6名,授权委托2名。陆小平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黄志刚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刘芳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韩志博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经董事推选,会议由黄志刚董事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董事会按下列顺序逐项审议表决: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刘文杰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黄志刚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石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为本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需补选一名独立董事。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咏梅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本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经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对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进行了审核。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石磊先生、王咏梅女士简历附后。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免去刘郁文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因工作调整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免去刘郁文先生公司总经理职务。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石磊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黄志刚先生提名,聘任石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为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对总经理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总经理候选人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进行了审核。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2票弃权,0票反对。

 投赞成票的董事为:黄志刚、陆小平、冯科、王强、贾轶峰、李国锋

 投弃权票的董事为:韩志博、刘芳

 韩志博董事、刘芳董事弃权的原因是:按《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本次董事会,在公司董事长未选任的情况下,同时明确审议聘任总经理人选;在总经理未聘任情况下,明确审议聘任财务总监人选。我认为在程序上无法确保完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因此表示弃权意见。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免去刘俊余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因工作调整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免去刘俊余先生董事会秘书职务。

 在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由公司董事长黄志刚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按照有关规定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杨毅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石磊先生提名,聘任杨毅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为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对财务总监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财务总监候选人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进行了审核。

 杨毅先生简历附后。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2票弃权,0票反对。

 投赞成票的董事为:黄志刚、陆小平、冯科、王强、贾轶峰、李国锋

 投弃权票的董事为:韩志博、刘芳

 韩志博董事、刘芳董事弃权的原因是:按《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本次董事会,在公司董事长未选任的情况下,同时明确审议聘任总经理人选;在总经理未聘任情况下,明确审议聘任财务总监人选。我认为在程序上无法确保完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因此表示弃权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18日

 附:1、石磊先生简历

 石磊,男,40岁,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清华大学电气工程专业;2000年8月至2007年2月任职于美国科尔尼管理咨询公司;2007年3月至2013年12月任职于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历任副总裁、执行董事和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截至目前,石磊先生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王咏梅女士简历

 王咏梅,女,46岁,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西南农业大学经贸学院; 1993年7月至2001年1月,担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2001年2月至2007年8月,担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CPA研究与发展中心讲师;2004年7月至2007年7月,担任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上海分会主席;2007年9月至今,担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后续教育项目负责人;2009年2月至今,担任上海华拓医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7月至2013年7月,担任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上海分会理事。

 截至目前,王咏梅女士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杨毅先生简历

 杨毅,男,33岁,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金融MBA;2004年6月至2005年7月,担任雅马哈乐器音响(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市场企划;2005年7月至2006年6月,担任润欣通信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市场企划;2006年6月至2011年6月任职于新华保险上海分公司;2011年6月加入湖南财信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历任战略研发部副总经理、战略与资本规划部总经理。

 截至目前,杨毅先生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0504 股票简称:*ST传媒 公告编号:2014-026

 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王咏梅 为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0_次,未出席 0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7日

 股票代码:000504 股票简称:*ST传媒 公告编号:2014-027

 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咏梅,作为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22_次,未出席会议_0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声明人姓名 王咏梅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 王咏梅 (签署)

 日 期: 2014年4月17日

 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关于聘任石磊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杨毅为公司财务总监的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上述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进行了了解,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本次董事会相关人员的提名方式合法,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我们同意提名石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杨毅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贾轶峰 李国锋 王强 冯科

 2014年4月17日

 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意见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上述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进行了了解,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本次董事会相关人员的提名方式合法,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我们同意提名石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4、我们同意提名王咏梅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贾轶峰 李国锋 王强 冯科

 2014 年 4 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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