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5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4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62)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对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本季度报告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委托授权1人,俞灵雨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书面授权王纪新独立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

 1.4 公司本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1.5 公司董事长冯戎先生、财务总监阳昌云先生、财务会计部总经理张延强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1.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相关情况:

 公司因接获控股股东----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通知,筹划公司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3年10月30日13:00起停牌,并于2013年10月31日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于2013年11月6日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3年11月6日起继续停牌。

 2013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相关方签署意向性文件、聘请中介机构等筹划相关事宜。2013年11月18日,公司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之意向书》,双方约定了保密义务并同意共同推进重大资产重组。2013年12月4日和2014年1月30日,公司分别发布《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股票继续停牌公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公司在股票停牌期间,会同交易对方及相关方建立了重组工作沟通、协调机制,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工作。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中介机构,按计划全面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公司与申银万国及有关方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并向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咨询。同时,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该事项进展公告,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对其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仍在推进过程中。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3.5.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3.5.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3.5.4 公司是否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5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6.1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董事长:冯戎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