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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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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 中珠控股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 2014-027号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中珠控股”)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4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收董事表决票9张,实收董事表决票9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中珠控股持有下属子公司珠海中珠亿宏矿业有限公司(下简称“中珠亿宏”)50%股份,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珠海中珠亿宏矿业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3000万元,中珠控股拟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2个月。中珠亿宏其他股东珠海亿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珠海市持续贸易有限公司向中珠控股提供人民币1500万元反担保。

 中珠控股为支持子公司的经营与发展,为其贷款资金提供担保,有助于子公司补充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同时中珠亿宏为公司合并报表的范围,中珠控股对子公司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能保证额度内款项不被滥用和及时偿还。详见《中珠控股对外担保的公告》,编号2014-028。

 本次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本次担保的独立意见。以上贷款担保额度,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为中珠亿宏提供担保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简称: 中珠控股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 2014-028号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珠海中珠亿宏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亿宏”)

 ● 本次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实际为其已提供的担保余额14000万元人民币。

 ● 珠海中珠亿宏矿业有限公司股东珠海亿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珠海市持续贸易有限公司为中珠控股本次担保提供人民币1500万元反担保。

 ●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中珠控股”或“公司”)持有下属子公司珠海中珠亿宏矿业有限公司(下简称“中珠亿宏”)50%股份,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中珠亿宏因经营需要,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3000万元,中珠控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2个月。中珠亿宏其他股东珠海亿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珠海市持续贸易有限公司向中珠控股提供人民币1500万元反担保。

 以上贷款担保额度,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为中珠亿宏提供担保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中珠亿宏矿业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横琴镇红旗村宝兴路119号103-2室

 法定代表人:罗淑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矿产品的批发、零售(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新能源、新材料的研发;项目投资及投资管理(不含证券、期货、保险等金融业务);其他商业的批发、零售(不含许可经营项目)。

 截至2013年12月31日, 中珠亿宏总资产29,725.57万元,总负债23,731.33万元,净资产5,994.24万元。

 关联关系:中珠亿宏为中珠控股子公司,目前中珠控股持有该公司50%股份,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纳入中珠控股合并报表范围。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中珠控股子公司中珠亿宏因经营需要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3000万元,中珠控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2个月。中珠亿宏其他股东珠海亿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珠海市持续贸易有限公司向中珠控股提供人民币1500万元反担保。

 四、审议情况

 2014年4月14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第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中珠亿宏为中珠控股子公司,为支持其经营与发展,为其贷款资金提供担保,有助于子公司补充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同时中珠亿宏为公司合并报表的范围,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能保证额度内款项不被滥用和及时偿还。

 本次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本次担保的独立意见。

 以上贷款担保额度,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为中珠亿宏提供担保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实际已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11.35亿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6.28%。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中珠控股子公司中珠亿宏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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