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14年 2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的专项公告》(公告编号: 2014—7)。根据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的相关规定,现就前次披露的控股股东承诺的履行情况进展,公告如下:
1.股改承诺
承诺履行进展情况:关于实施股权激励的履约时限,公司正在协调控股股东,将按照监管指引的规定,于2014年6月30日前修改并完善。
2.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承诺履行进展情况:哈尔滨哈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目前仍处于亏损状态,尚未达到连续两年盈利的履约条件。
3.资产注入业绩承诺
承诺履行进展情况:目前,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就收购长安标致雪铁龙公司50%股权的2013年度实际投资收益与中国长安承诺投资收益的差异情况进行鉴证,专项鉴证报告将在公司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