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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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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编号:2014-016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对外担保事项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控股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提供担保的议案,担保总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用于被担保子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需要,担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该议案尚待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详见公司2014年3月8日披露的2014-009号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于2014年3月19日对公司发出的《关于对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的相关要求,公司现将公司关于2014年度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对外担保事项进行如下补充披露:

公司2014年度拟对主要被担保子公司细分担保额度如下:

公司主要子公司(被担保方)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亿元)
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16
名城地产(永泰)有限公司20
名城地产(福清)有限公司7
兰州顺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2
兰州高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10
其他全资子公司35
合 计100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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