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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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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煤气化 公告编号:2014-010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收购山西神龙能源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同业竞争事项的承诺》履行情况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4年 2 月 13 日披露了《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等履行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2)。根据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的要求,现就前次披露的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展,公告如下:

 本公司于2012年3月2日收到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做出的《关于收购山西神龙能源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同业竞争事项的承诺》,承诺内容如下:集团公司于2011年11月19日实施了对山西神龙能源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龙焦化)100%股权的收购,神龙焦化建有2x50孔TJL4350D型双联下喷单热式捣固焦炉及洗煤和化产品回收设施,年产捣固焦70万吨,集团公司收购神龙焦化后,构成与股份公司的同业竞争,集团公司郑重承诺:在股份公司需要的时候,以市场公允价值将神龙焦化出售给股份公司。在神龙焦化的资产未注入股份公司之前,神龙焦化的焦炭生产规模保持目前的水平,在销售焦炭产品时,不与股份公司发生竞争。

 由于焦化行业和焦炭价格持续低迷,神龙焦化从集团公司收购至今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并且无法预计什么时间可以扭亏为盈,因此集团公司无法明确该承诺的履行期限。

 2012年4月和8月本公司关停了焦化厂和第二焦化厂,关停后已经没有焦化业务和焦炭产品的生产销售,现在已不存在和集团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因此本公司正在积极与集团公司沟通,拟豁免履行该承诺事项,并在2014年6月底前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

 特此公告。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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