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3年3月13日发行2013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简称:13中冶CP001,代码:041355010),实际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0亿元,期限365天,发行利率为4.03%,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详见本公司于2013年3月15日披露的临时公告)。本公司已于到期兑付日2014年3月12日兑付上述中国中冶2013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本息,合计人民币20.81亿元。
2014年3月13日,本公司发行2014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简称:14中冶SCP002,代码:011424002),实际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5亿元,期限180天,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利率为5.6%,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3月14日全额到账。
上述短期融资券兑付及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有关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和中国债券信息网(http:/www.chinabond.
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