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货币/债券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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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0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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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贬值如何令投机者爆仓
韩会师

 □韩会师

 

 近期,受人民币贬值影响,境内外部分持有人民币衍生工具多头的投资者出现亏损,甚至爆仓。其中最受关注的莫过于“目标可赎回远期合约”,摩根士丹利估计该类合约的市场规模可能在3500亿美元左右,部分舆论甚至认为此类产品导致的亏损可能诱发资本外流,进而危及大陆的银行信贷、房地产和股票市场。笔者认为,此类观点有夸大其词之嫌。

 一个典型的“目标可赎回远期合约”操作流程如下。投行与客户签订一份24个月有效的合约,假设名义金额为100万美元,当前美元兑人民币的市场汇率为6.12,合约执行价格为6.15,合约的保护价格为6.25。合约规定,在未来24个月中每一个月的特定时间,将市场即期汇率与执行价格6.15进行对比,若市场汇率低于6.15(如6.05),则客户有权以6.15的价格卖出100万美元;若市场汇率高于6.25(如6.30),则客户必须以6.15的价格出售200万美元;若市场价格高于6.15但小于(或等于)6.25,则客户无需进行任何交割。美元作为交割货币,采取差额交割方式。

 上述条款有两点诱人之处。一是客户有权以6.15的价格在未来24个月里卖出美元,对于每月均有稳定外汇收入的企业来说,等于锁定了较好的结汇成本。由于合约执行价格一般好于签约时的市场价格,如上例中6.15的执行价格就好于6.12的市场价,在人民币升值预期较强,且双向波动幅度较小的情况下,这类合约很有吸引力。二是万一人民币发生了阶段性的贬值,且跌穿执行价,企业也不一定亏损。如上例中,若人民币跌至6.15上方,只要未跌穿6.25,那么企业对投行就没有交割义务,企业可按市场价格与任何交易对手进行交易。

 当然,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饭,企业获得如此优惠的条件,其潜在风险就是在市场出现极端情况时,必须按照名义金额的“双倍”与投行按照执行价进行交割。上例中若人民币市场价贬至6.30,则企业的亏损为200万×(6.30-6.15)=30万人民币。人民币贬值幅度越大,企业的亏损越多,若人民币在较低的价位维持较长时间,则企业每个月都将发生亏损。这种合约一般需要企业提交保证金,如果企业保证金亏光,投行会强制平仓,也就是所谓的“爆仓”。

 这还不是故事的全部,在赌桌上,愿赌服输本无可厚非,但公平的博弈盈亏空间应该是对等的,但在“目标可赎回远期合约”的条款中,一般会设立一条对投行的保护性条款,即“合约终止条款”。如在上例中,合约中可以规定,当企业的获利累积到8000点的时候,合约将自动终止。

 假设在合约签订后第一个月人民币升至5.95,第二月升至5.85,第三个月仍为5.85,由于每个月企业都按照6.15交割,所以企业三个月的实际盈利点数已经达到8000点(6.15×3-5.95-5.85-5.85),此时合约自动终止。不难发现,合约终止条款的存在实际上对企业的盈利进行了封顶,但极端情况下企业的亏损则无上限。

 由于实行差额交割,“目标可赎回远期合约”完全可以脱离真实贸易背景,而单纯用作对赌人民币升值的工具,市场上此类合约的名义金额越高,看多人民币的市场氛围也就越浓。但此类交易主要在境外市场较为流行,投机者损失的也主要是保证金,其盈亏状况对于境内市场的直接影响很有限。部分外资机构渲染人民币贬值的负面影响,可能与其持有较大人民币衍生品多头头寸有关。

 人民币的贬值虽然可能仅是阶段性的,但其对于打击投机,弱化单边升值预期的作用已经显现。这也再一次提醒从事实体经营的企业,尽量不要对市场走势进行单边赌博,套期保值仍是王道,否则,辛苦劳作挣来的利润很容易被不期而至的市场波动瞬间吞噬。(作者单位:中国建设银行总行 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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