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鼎华商贸(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华商贸”)共同出资设立台州正鑫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510万元,鼎华商贸以货币资金出资490万元。
2、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投资的额度在董事长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鼎华商贸(苏州)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开泰路(长江总部经济园)
法定代表人:刘炜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煤碳批发经营。销售、燃料油(成品油除外、不含危险品)、建筑材料、装潢材料、金属材料、机电产品、非危险化工产品、塑料制品、日用百货、矿产品行业信息咨询、煤炭行业信息咨询、货运业务信息咨询、企业投资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鼎华商贸(苏州)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台州正鑫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
2、公司住所:三门县海游街道西区大道369号
3、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任职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煤炭、燃料油销售;新能源技术开发;一般商品中介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上述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5、合资公司出资方式及股权结构:
股东姓名或名称 | 出资金额 | 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10万元 | 51% | 货币 |
鼎华商贸(苏州)有限公司 | 490万元 | 49% | 货币 |
合计 | 1000万元 | 100% | |
6、合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合资公司股东会由合资各方组成,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按公司法及合资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合资公司的董事会由包含董事长在内的3名董事组成,其中本公司委派两2名董事,鼎华商贸委派1名董事,董事长由本公司委派。董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董事长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由本公司委派。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合资公司设经理1名,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对董事会负责。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设立合资公司所需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投资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双方利用自身的优势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有利于公司在新生市场上的业务拓展。
3、公司设立合资公司事项可能存在市场变化风险、经营管理风险等,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