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4-009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7月1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批准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18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13年7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年1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4]MTN17号),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8亿元人民币,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2014年2月26日,公司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完成,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2月27日到账。公司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结果如下:
名称 |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简称 | 14宝安集MTN001 |
中期融资券代码 | 101465002 | 期限 | 3年 |
起息日 | 2014年2月27日 | 兑付日 | 2017年2月27日 |
计划发行总额 | 9亿元 | 实际发行总额 | 9亿元 |
发行利率 | 6.70%(SHIBOR1Y+170BP) | 发行价格 | 100元/百元面值 |
计息方式 | 附息固定 | 付息频率 | 每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
簿记管理人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主承销商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联席主承销商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期发行相关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4-010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宝安公司股权出售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12月25日召开的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北京宝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13年12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股权受让方湖北鑫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的全部款项,并已将交易标的股权过户至湖北鑫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指定的受让人名下,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4-011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4年2月25日以电话、书面或传真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4年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万宁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万宁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人民币7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壹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担保公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四年三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4-012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2月28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担保事项:
为全资子公司万宁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宁地产公司”)向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房地产项目贷款人民币柒仟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壹年。
本次董事局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8人。上述议案的投票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担保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万宁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11月24日
注册地址:万宁市万城镇北门洋地段
法定代表人:余淑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柒仟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经营、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娱乐设施、旅游度假、五金工具、家用电器、建材、电子产品、土特产品。(凡需行政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万宁地产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2013年9月30日 | 2012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35,475.19 | 67,564.84 |
负债总额 | 17,289.01 | 40,548.51 |
净资产 | 18,186.18 | 27,016.33 |
| 2013年1-9月 | 2012年 |
营业收入 | 29,370.93 | 32,506.02 |
利润总额 | 9,559.80 | 12,252.84 |
净利润 | 7,169.85 | 9,283.46 |
本公司持有万宁地产公司10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确保万宁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房地产项目贷款人民币柒仟万元整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本公司同意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壹年。
四、董事局意见
本公司董事局认为,万宁地产公司的贷款是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属于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此本公司同意为万宁地产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4年2月27日,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8824.51万元,占201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3.02%,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68824.51万元,逾期担保余额为零。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四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