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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0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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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机是谁引致的
□付克华

 □付克华

 

 危机总是被用来作为强化监管的最佳借口。监管不断被强化,危机却一次次不断发生。作为金融体系的组成部分,或许监管者本身就是危机的根源之一。那么,谁来监管监管者?这个一直在我脑际挥之不去的疑问,竟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副秘书长杨农先生的译著《金融守护人》中邂逅了,惊喜万分。

 纵观历史,每逢金融危机爆发,金融监管改革必然紧随。金融监管似乎注定永远追赶不上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创新,历史也似乎不断重复着。本书对把危机成因解释为偶发性因素的观点嗤之以鼻,认为金融监管失效在当时的制度框架中必然会产生。

 金融守护人即监管者,“在2008年金融动荡前的5-10年间,不断设计、执行和维持着糟糕的政策”。监管者在监测和执法方面的消极态度和不作为,并非偶然。尽管大家认为这次危机是由多种因素引起的,但最重要的、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是,监管者实施了诱使金融家过度承担风险的政策。在危机爆发之前的很多年,他们已经了解到这些政策会破坏金融系统的稳定性,但是他们仍然选择维持不去改变现有的政策。

 为何金融守护人不为公众利益服务?本书认为,腐败以及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之间的“旋转门”(即金融机构与监管机构的员工互相跳槽),扭曲了金融监管。监管机构人员非常频繁地从监管岗位跳槽,并在其曾经监管过的机构谋取高管职位。此外,金融机构还花费大量时间和金钱游说政客,以说服其实施对金融机构有利的法律,并让他们给监管机构施压,使监管机构以有利于金融机构的方式解释和执行相关法律。奥斯卡获奖影片《监守自盗》就告诉我们,金融服务业腐蚀了设计金融监管条款的政客以及执行有关条款的监管者。

 2010年《多德-弗兰克法案》出台,标志着本轮危机后金融监管改革的大幕正式拉开。然而,本书认为,这样的改革乏善可陈,并未解决监管的根本缺陷,注定将以失败告终。以现有制度设计出的政策根本没以公众利益为出发点。在这种情况下,公众以及民选的官员几乎不可能对金融监管作出明确、公允的评估,更不可能使监管机构切实负起责任。为矫正监管机制的系统性失灵,作者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改革措施:引入“人民卫士”,对金融监管作出明确、专业和独立的评估,其唯一的职责就是获取信息,并站在公众——而不是金融业、监管机构或政客的立场上对其作出评估。

 本书出版后备受关注,反响强烈,获得了2012年美国出版协会经管类图书专业优异奖,可谓实至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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