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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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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14-07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2月20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于2014年2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6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通讯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进一步发挥监事会的监督审查职能,监事会拟由原来的3位成员改为5位成员组成。对原《公司章程》第143条进行相应的修订。

原文第143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可以设副主席。”

现修改为:“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可以设副主席。”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李富生先生、于世新先生、姚致清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先后申请辞职,不再继续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增补冷俊先生、肖忠文先生、张学深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增补后的许继电气董事会成员仍为9人(增补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增补董事候选人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张新昌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白慧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白慧女士简历附后)。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聘任白慧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五、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14年3月14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25日

附件: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增补董事候选人简历

1、冷俊先生,196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毕业,硕士学位,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电网控制研究所副所长、所长、院副总工程师,南京南瑞集团公司电网控制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南京南瑞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等职。2013年12月起任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冷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肖忠文先生,1966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东北林业大学财务会计专业毕业。曾任黑龙江省电力局财务部资产资金处副处长,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财务部总会计师,华北电力集团公司(华北电业管理局)财务部副经理,华北电网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资产部主任。2012年2月起任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忠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张学深先生,1964年6月出生,工学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992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电机系。曾任许昌继电器研究所主设备保护室主任、许昌继电器研究所总工程师,2002年担任许继保护及自动化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2005年任许继电气副总经理,2008年任许继集团副总裁,2010年任国网中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营销总公司总经理,2013年任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河南省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奖1项、三等奖3项,完成10余篇论文,获专利3个,编制国标、行标3个。2005年担任全国度量继电器和保护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学深先生持有本公司2557股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白慧女士简历

白慧女士,1975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经济学学士。1999年7月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国际企业管理专业。先后从事KPI业绩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工作。历任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直流输电系统公司管理部部长、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处处长、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白慧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14-08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于2014年2月20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于2014年2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通讯表决,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进一步发挥监事会的监督审查职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监事会审核,提名增补王定国先生、王武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职代会选举结果,同意增补张丽女士作为职工代表出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职工监事简历见附件二)。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2月25日

附件一: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增补监事候选人简历

1、王定国先生,1962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研究生学历,新西兰奥克兰大学电力系统及控制专业毕业。曾任中信重型机械公司自动化四室主任,中信重型机械公司自动化所所长,许继集团有限公司科技部主任,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12月起任许继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定国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2、王武杰先生,196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正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西安交通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平顶山天鹰集团供应处副处长,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部部长,平高集团有限公司经管部部长,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第五届董事会董事。2013年12月任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曾获河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平顶山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称号。主持的科研成果荣获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科技成果一等奖、河南省企业现代化管理创新成果一等奖、河南省科技厅成果奖等,在国家经济类核心期刊《企业管理》、《中国电子商务》等杂志上发表财经论文数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武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附件二: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简历

张丽女士,1972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华中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分公司总经理兼党支部书记。 2009获许昌市总工会年度“女职工之友”;2011年获许昌市工信局“优秀党务工作者”;2011年获许昌市总工会“五一劳动奖章”;2012年获许昌市总工会“许昌市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丽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14-09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396号)核准,面向公司控股股东许继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0,464,606 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13.20元/股,许继集团有限公司以所持有的柔性输电分公司业务及相关资产负债、许继电源有限公司75%的股权、许昌许继软件技术有限公司10%的股权、上海许继电气有限公司50%的股权以及4.5亿元现金认购本公司发行的股份。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4.5亿元已全部到账。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4]第01450001号”《验资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许昌分行五一路支行(以下简称“工行许昌五一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的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约定如下:

一、公司已在工行许昌五一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1708023029200105195,截止2014年1月28日,专户余额为45,0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向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中募集配套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公司、工行许昌五一支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华英证券作为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财务顾问主办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华英证券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工行许昌五一支行应当配合华英证券的调查与查询。华英证券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公司授权华英证券指定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刘永泽、宋效庆可以随时到工行许昌五一支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工行许昌五一支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财务顾问主办人向工行许昌五一支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华英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工行许昌五一支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工行许昌五一支行按月(每月5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华英证券。工行许昌五一支行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的20%的,工行许昌五一支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华英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华英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华英证券更换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工行许昌五一支行,同时书面通知更换后财务顾问主办人的联系方式。更换财务顾问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工行许昌五一支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华英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华英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华英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或者华英证券可以要求公司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华英证券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即2014年12月31日解除。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14-10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基本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3月14日上午9时

 2、召开地点: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股权登记日:2014年3月10日

6、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2)截止2014年3月10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1董事候选人冷俊先生
2.2董事候选人肖忠文先生
2.3董事候选人张学深先生
3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1监事候选人王定国先生
3.2监事候选人王武杰先生

上述第2、3项议案将以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2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六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3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管理部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河南省许昌市许继大道1298号

邮政编码:461000

电 话:0374-3212348 3212069

传 真:0374-3363549  3212834

联 系 人:贾 征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25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4年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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