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4年2月24日接到股东宁波宁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宁电”)的通知,其于2014年2月2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惠天热电股份3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1%,减持后宁波宁电仍持有惠天热电13,020,9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9%,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宁波宁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1332.0974 | 5 | 1302.0974 | 4.8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32.0974 | 5 | 1302.0974 | 4.89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宁波宁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4年2月24日 | 7.2059 | 30 | 0.11 |
合 计 | — | — | 30 | 0.11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宁波宁电为公司非控股股东,自2012年12月10日至2013年8月1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惠天热电股份数量为13,320,974股,占惠天热电总股本的5%。宁波宁电自2013年8月22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的累计减持比例为0.11%。
2、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宁波宁电关于减持惠天热电股份的函。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