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财经风云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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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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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游”渐进 预热管网改革

 关于中游油气管网改革,目前基本上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是先行政分拆“三桶油”的管道业务,再重组一家或几家管道公司,以政府行为推进市场化的模式;第二种意见是通过边缘革命,增量改革,培养市场力量,鼓励多元投资,所有管道必须向第三方开放等稳步渐进的模式,以市场配置资源,最终完成管道体系的市场化改革。

 24日晚,国家能源局公布了《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试行)》,《办法》规定,油气管网设施开放的范围为油气管道干线和支线(含省内承担运输功能的油气管网),以及与管道配套的相关设施;在有剩余能力的情况下,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平等开放管网设施,按签订合同的先后次序向新增用户公平、无歧视地提供输送、储存、气化、液化和压缩等服务。

 “有积极意义,但也有不足”,在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刘毅军看来,明确第三方准入,无疑是积极的。但对向第三方开放加上了一些“有剩余能力情况下”等前置条件,在现有中石油垄断上游资源和管网的情况下,必然导致实际开放程度不会太大。

 “可以说,这个办法既可以适用现有的垄断管网体制,也可以适用以后的管网体制,因此办法并未明确我国油气管网体制的改革方向。”刘毅军建议,还是应该尽快配套出台油气管网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条例,对整个油气管网的游戏规则有明确态度。

 从本报记者了解到的情况看,短期内拆分两桶油的管网,成立国家独立的管网公司的可能性极小。中游管网改革最可能的路径还是循序渐进,依托现行的管网体制首先试行第三方准入。

 目前我国油气主干管网主要以“趸售”而非“代输”形式运营,即管网公司将上游油气资源买入后,再卖给下游用户,实现对油气的统购统销。“趸售”体制有利于实现油气资源的统一调配,对保证油气管网利润、调动油气公司管网建设积极性有激励作用。但“趸售”体制阻碍了市场机制在上游资源和下游用户之间正常发挥作用,下游用户只能被动接受门站价格,不利于油气市场竞争,降低油气供应价格。

 选择第三方准入进行“代输”后,下游用户将有机会越过管网公司,直接与上游气源供应商谈判确定气源供应价格。中游管网公司在以“无歧视”原则运输天然气的同时,只向用户收取国家发改委核准的管输费。

 国家能源局有关人士透露,第三方准入铺开后,国家能源局将主要通过两份合同对中游管网进行监管。一份合同是下游用户与管网企业签订的代输合同,另一份是上游资源企业与下游用户签订的销售合同。能源局通过对这两类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管,将对中游管网的管理重心从审批过渡到监管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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