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2月13日向本公司各董事发送签署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书面议案--《关于本公司聘任总经理的议案》的提议,并要求于2014年2月17日(含1月17日)前将签署意见反馈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截至2014年2月17日,会议应收到董事签署意见6份,实收到6份。该书面议案由代理董事长李仁生先生发起。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同意聘李仁生先生为本公司总经理职务。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李仁生生先生简历如下:
李仁生先生:现年49岁,本公司代理董事长、总经理。李先生毕业于重庆大学化学冶金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李先生于1987年加入母公司,历任母公司炼铁厂四高炉车间副主任、炼铁厂厂长助理、副厂长,本公司炼铁厂副厂长,重钢集团铁业有限责任公司经理、董事长,本公司原材料处处长。李先生于2012年5月31日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获选连任本公司董事。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