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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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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4-07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于2013年9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188号),中国证监会核准了本公司收购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山证券”)66.0517%股权的重大资产购买方案(下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基本实施完成,2013年11月16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的公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目前后续事项办理情况如下:

 目前,由晋江市恒隆建材有限公司(下称“恒隆建材”)转让给本公司的占中山证券出资总额1.4760%股权和由厦门来尔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厦门来尔富”)转让给本公司的占中山证券出资总额4.4280%股权,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关于中山证券变更持有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

 根据本公司2013年3月10日分别与恒隆建材和厦门来尔富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后届满8个月时如仍未能取得证券监管部门的核准,转让方和受让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继续履行合同,否则《股权转让合同》可以解除。本公司与恒隆建材已签订了继续履行《股权转让合同》的《确认书》;截至目前,虽经本公司致函通知,但厦门来尔富仍未书面回复是否继续履行《股权转让合同》,因此厦门来尔富转让占中山证券出资总额4.4280%股权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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