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2月17日上午9时30分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2月11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郑渝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明确公司债券发行方式的议案》
根据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为分期发行,首次发行规模由公司依据相关规定,结合市场利率和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与承销机构协商确定。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中的其他事项不变。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