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重组承诺 | 实际控制人 | 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 2008年10月7日 | 关于江南粮油城、自由闲和总统数码港。在维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完成后十二个月内,海印集团拟将江南粮油城、自由闲和总统数码港100%股权转让与海印股份。到约定转让期限时,若江南粮油城、自由闲和总统数码港存在着诸如注入上市公司有法律瑕疵、尚未正式运营、盈利状况不佳或发展前景不佳等情形时,海印股份拟继续采用股权托管经营的方式,直至它们符合进入上市公司的条件或它们被注销或被海印集团转让至无关联的第三人。 | 海印集团拟在2014年将江南粮油城100%股权转让与海印股份,并承担江南粮油城注入上市公司之前历年的亏损,彻底解决未履行完成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 | 未违反承诺 | 2008年12月29日,海印集团为履行其出具的承诺,将其持有自由闲的100%股权以评估值2170万元转让给公司,公司以现金收购了自由闲100%的股权。2009年12月9日,海印集团将其持有总统数码港和数码港置业的100%股权以评估值2.4亿元转让给公司,公司以现金收购了总统数码港和数码港置业的100%股权。 | 如期履行 | 无 | 无 | 近年来,江南粮油城的营业状况逐渐改善,基本具备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海印集团经充分论证,于2013年12月31日做出《海印集团关于解决江南粮油城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如下:海印集团拟在2014年将江南粮油城100%股权转让与海印股份,并承担江南粮油城注入上市公司之前历年的亏损,彻底解决未履行完成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