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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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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87 股票简称:金叶珠宝 公告编号:2014-13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和黑龙江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及承诺相关方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黑证监上字[2014]1号)的要求,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及履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正在履行的承诺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九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五投资”)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就股份锁定做出如下承诺:

 九五投资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日起,九五投资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锁定36个月。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目前,承诺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九五投资有限公司遵守了上述承诺。

 二、控股股东关于资产注入的承诺

 为推动上市公司资产重组、进一步改善资产结构,九五投资承诺将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提出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资产注入的动议,以包括但不限于定向增发在内的方式向上市公司注入净资产评估值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的优质黄金矿产资源或其他符合《重组框架协议》规定条件的优质资产;且增发价格不低于公司破产重整停牌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90%,即11.98元/股。

 承诺履行情况: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九五投资有限公司于2013年1月4日如期向上市公司提出定向增发方案,公司已分别于2013年1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2013年2月17日至18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在指定媒体披露了《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全文,如期履行有关向上市公司提出非公开发行股票注入资产预案的承诺。

 自《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布之后,公司做好了定向增发收购相关资产的各项准备工作,但由于预案公布后,投资者建议踊跃,同时原方案公布后,国际黄金价格大幅震荡,黄金市场发生重大深刻变化及证券市场持续低迷,对原方案的实施产生了重大不利影响,原方案已极不利于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利于中小股东的利益最大化。基于以上原因,为优化定向增发方案,确保在市场条件成熟时继续实施定向增发,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暨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深圳九五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待相关的市场条件成熟,再择机重新提议审议经过调整优化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

 2013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九五投资筹划与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的通知,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现金方式购买资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4 年1月2日开市起停牌。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正在进展之中。

 三、控股股东关于限价减持承诺

 为充分保护公司流通股股东利益、维护公司股价稳定,九五投资所持公司股票自36个月锁定期届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的价格不低于15元,该价格遇到分红、转增、送股、配股等事项时,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但不包含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转增事项;九五投资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卖出交易,九五投资将卖出股份所获得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目前,承诺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九五投资有限公司遵守了上述承诺。该承诺长期有效。

 特此公告。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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