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辖区上市公司和相关方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沪证监公司字【2014】5号的要求,公司对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截止目前,所有承诺事项均按承诺严格履行,不存在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要求的承诺,亦不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现将在承诺期内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披露如下:
承诺主体 | 承诺类型 | 承诺(公告)
时间 | 承诺内容 | 承诺履行期限 | 履行情况 |
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 | 收购承诺 | 2011年1月28日 | 公司2011年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7573.6万元人民币受让紫江集团所持有的上海紫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94.67%股权。鉴于本次股权转让以股东权益评估值为定价参考依据,根据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未来三年紫江国贸净利润预测为1169.60万元、1266.57万元、1317.65万元。为了保护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表明紫江集团对紫江国贸未来持续经营盈利能力的信心,紫江集团做出如下承诺:紫江集团保证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紫江国贸2011年、2012年、2013年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169.60万元、1266.57万元、1317.65万元。如紫江国贸2011年、2012年、2013年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低于人民币1169.60万元、1266.57万元、1317.65万元,则由紫江集团以现金方式向紫江国贸补足经审计的净利润与紫江集团承诺的净利润的差额部分(以下简称“盈利差额”),并由紫江集团在本公司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盈利差额支付至紫江国贸指定的银行账户。 | 2011年1月28日-2014年1月27日 | 严格履行中。上海紫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11年实现净利润1524.64万元,2012年实现净利润1278.69万元,分别完成了2011年、2012年的净利润预测。 |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