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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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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70  证券简称:综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07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方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及江苏监管局《关于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进一步做好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4]49号)文件要求,本公司现对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截至2013年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再融资限售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昝圣达先生参与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并承诺本次认购的1,500万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公司于2012年7月实施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该部分股份相应增至2,250万股,预计可上市时间为2014年4月12日。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昝圣达先生履行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二、其他承诺

 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综艺(意大利)皮埃蒙特光伏有限公司(简称“皮埃蒙特”)对Sun Value Italla S.r.l及D&C Oversea Development GmbH的应收账款余额合计2,077.9万欧元。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大股东南通综艺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综艺投资”)承诺,对于上述应收账款,如果皮埃蒙特未在2013年12月底前收回,综艺投资将垫付所有未收到的应收款项。2013年12月31日,上述应收账款余额为978.8万欧元。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承诺尚未履行完毕,本公司正与综艺投资就具体的履行期限及方式等予以明确。

 特此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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