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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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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华联控股 股票代码:000036 公告编号:2014-002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收购方等履行相关承诺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监管工作的通知》及深圳证监局相关通知的要求,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收购方以及公司历年来承诺事项和履行情况进行自查。经自查,公司、公司股东不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承诺主体名称: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

 2、承诺主体类型:本公司控股股东

 3、承诺内容:

 2008年8月14日,公司公告了《关于浙江华联三鑫石化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报告书》,该增资扩股事宜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在该报告书中,华联集团在关于同业竞争方面作出了如下承诺:

 华联集团除浙江华联杭州湾创业有限公司经营的杭州“星光大道”项目、浙江省兴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兴财公司”)业务和杭州“千岛湖进贤湾旅游综合体项目”外,华联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单位不再新增从事其他房地产业务,并拟在综合考虑市场、时机等因素之后,通过资产重组等方式对现有的房地产资源进行整合,以避免与华联控股之间发生直接或间接同业竞争的情形。

 4、承诺完成期限:该承诺长期有效,截止公告日,承诺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5、承诺履行情况:

 (1)、华联集团2010年6月将所持有的浙江兴财公司70%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该项目未发生违反履约规定的情形。

 (2)、2013年9月,公司申请了股票停牌拟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拟通过定向发行,将千岛湖进贤湾旅游综合体项目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在综合考虑交易对方所处行业经营形势、收购风险等因素之后,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公司认为:继续推进该事项将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终止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公司不存在其他超期未履行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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