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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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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城投 公告编号:临2014-06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
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黔证监发【2014】20号)文件精神,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公司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方以及公司历年来的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经自查,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及相关主体的承诺均正常履行,未发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公司正在履行的承诺为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3年-2015年),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且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2、未来三年(2013-2015年)在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正、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

 3、未来三年(2013-2015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4、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且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公司具备现金分红能力,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该事项已披露在2013年9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

 截止公告日,除上述承诺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方以及公司的承诺,也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的承诺。

 特此公告。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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