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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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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69 股票简称:赣粤高速 编号:临2014-011
债券代码:122255 债券简称:13赣粤01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及履行承诺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及江西证监局《关于切实规范上市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通知》(赣证监函[2014]27号)和《关于切实规范上市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补充通知》(赣证监函[2014]36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自身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对照检查。

 经过自查,现将不符合《指引》要求的承诺和尚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告如下:

 一、同业竞争承诺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赣府字[1997]66号文《关于授权签订特许权协议的批复》,省人民政府授权省交通厅承诺:在昌九公路、银三角立交、昌樟公路年平均日交通量相当于或少于四车道7万辆、六车道10万辆的条件下,除股份公司另外书面明确同意的以外,省政府不计划在两旁各50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或扩建任何与之平行或方向相同的特定公路。

 根据《江西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与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筹委会)之承诺协议书》,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在江西省内开展任何业务中,将不与股份公司竞争。

 截至公告日,上述承诺仍在履行。近年来,江西省为了完善路网结构布局,加快了国家干线高速公路和地方加密高速公路建设。省会南昌作为全省核心增长极,系多条高速公路的规划起点,部分相邻高速公路在规划起点(南昌)至一定范围内存在横向距离在50公里范围内的情况。本公司主要受影响路段有昌樟高速公路、昌九高速公路。

 二、股权分置改革承诺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赣府字[2006]45号),省高速集团承诺:提议赣粤高速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设立业绩奖励基金和激励计划。

 截至公告日,该项承诺尚未履行。

 三、收购资产承诺

 根据2010年1月19日《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一届二次会议决议》,省高速集团承诺:同意启动收购赣粤高速持有的工程公司、养护公司等施工类企业股权资产的工作。

 截至公告日,该项承诺尚未履行。

 公司将根据江西证监局《通知》要求,在2014年3月至6月期间,每月披露一次上述承诺事项履行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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