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14-006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2月11日,本公司发行2014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简称:14中冶SCP001,代码:011424001),实际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5亿元,期限180天,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利率为6.0%,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2月13日全额到账。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有关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 money.com.cn)和中国债券信息网(http://www.chinabond.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4日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14-007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主体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中国中冶”)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和北京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辖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将本公司及控股股东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正在履行的承诺事项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冶集团”)应履行的承诺
1、所持股份锁定承诺
为了支持本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中冶集团承诺将其持有本公司的12,265,108,500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4.18%),在2012年9月21日限售期满后继续锁定三年,至2015年9月20日。
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中冶集团遵守了其所作出的上述承诺。
2、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本公司A股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控股股东中冶集团承诺其将避免从事或参与与本公司的主营业务可能产生同业竞争的业务的详细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中冶集团遵守了其所作出的上述承诺。
二、有关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承诺
本公司A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对房产、土地办证的有关承诺情况如下:
1、对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的确权承诺:截至A股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国中冶及下属企业拥有的房屋中有324项、总建筑面积为653,547.95平方米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对于上述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中国中冶及中冶集团正在积极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承诺在中国中冶完成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办理完毕。
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上述324项尚待确权办证的房屋中,已有142项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其余182项因土地正在办证、地方政府审批、涉及拆迁等原因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目前正在积极办理过程中。
2、对尚待办理或换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使用权的确权承诺:中国中冶的自有土地使用权中,通过国家作价出资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共204宗,共计4,363,756.56平方米。截至A股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土地中26宗土地正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换发手续;此外,中国中冶及下属企业自有土地使用权中,有15宗土地使用权尚待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获得相应《国有土地使用证》,该等土地总面积为1,423,838.49平方米。对于上述未取得或未换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中国中冶及中冶集团正在积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并承诺在中国中冶完成本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办理完毕。
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上述26宗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换发手续的土地中,已有22宗土地换发了土地性质为作价出资的《国有土地使用证》,1宗土地被地方政府有偿收回,其余3宗因地方政府审批等原因尚未完成换证工作,目前正在积极办理过程中。上述15宗尚待完善出让手续的土地中,已有6宗办理了出让手续并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其余9宗因规划调整、地方政府审批等原因正在积极办理过程中。
3、就上述两项承诺事项,中冶集团及本公司正在积极研究相关解决方案,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监局的要求,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及相应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4日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14-008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月份新签合同情况简报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2014年1月份新签合同额人民币150.1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9%,其中新签海外合同额为人民币0.74亿元。
1月份,本公司新签单笔合同额在人民币5亿元以上的重大工程承包合同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序号 | 合同签订主体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1 |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 马鞍山市雨山区金福花园二期项目 | 11.2 |
2 | 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 | 武汉国际文化商业中心C区总承包工程 | 8.7 |
3 | 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 | 武汉国际文化商业中心地下空间、地下连接通道及地下环道总承包工程 | 6.4 |
4 | 中冶赛迪集团有限公司 | 日照钢铁新产品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Ⅰ标段 | 5.6 |
重大合同金额合计 | 31.8 |
重大合同金额合计占2012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比重 | 1.4% |
注:重大合同分项金额与合计金额间的差异主要是由于将数位调整为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所致。
以上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最终数据以定期报告披露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