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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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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承诺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公司简称:湘潭电化 公司代码:002125 公告编号:2014-012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承诺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的要求,对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承诺的履行情况进行了专项自查,现就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承诺主体承诺内容履行期限
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1)目前电化集团及其子公司(不含电化科技)均未从事与电化科技相同或相似的经营业务,与电化科技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

(2)电化集团及其子公司(不含电化科技)将不从事任何与电化科技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经营业务。

2004年10月28日出具,承诺长期有效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及交易完成后,在满足相关探矿权的转让条件时,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将以适当的方式,按公允价格将相关探矿权转让给湘潭电化。2010年5月20日出具,承诺长期有效
自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股份锁定 36 个月。2011年6月9日-2014年6月8日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今后如与关联企业发生交易行为,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证券监管机关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充分披露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确保投资者利益。长期有效
2012年7月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2-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作出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的相关承诺,具体内容详见 2012 年7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年-2014年
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1)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湘潭电化相同的业务,以避免与湘潭电化的业务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同业竞争。

(2)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它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任何可能与湘潭电化的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活动,本公司将优先让与或介绍给湘潭电化;本公司将在投资方向与项目选择上,避免与湘潭电化相同或相似,不与湘潭电化发生同业竞争,以维护湘潭电化的利益。

2013年8月22日出具,承诺长期有效
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完成后,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2013年8月22日出具,承诺长期有效
(3)本公司有关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将同样适用于本公司的关联公司,在合法权限范围内促成本公司的关联公司履行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已经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义务。

(4)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湘潭电化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湘潭电化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关联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本公司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湘潭电化的资金、资产的行为。

2013年8月22日出具,承诺长期有效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人均信守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情形。公司及承诺相关方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并检查公司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的相关承诺履行情况,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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