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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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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力合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8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等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广东证监[2014]4号)的文件要求,本公司对股东、关联方等以及公司作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进行了严格自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不存在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要求的承诺事项,无承诺超期未履行的情况。本公司股东、关联方等以及本公司的历年各项承诺均已及时履行。

本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到期承诺履行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承诺

类型

承诺人披露

时间

承诺内容承诺履行期限履行进度备注
1特许经营权期限公司子公司珠海力合环保有限公司(简称“力合环保”)2002年7月1日、2011年12月30日根据力合环保与珠海市政府及其指定的执行机构自2002年起先后签订的《珠海市吉大水质净化厂资产转让合同》、《投资建设、运营、移交(BOT)珠海市吉大、南区污水处理项目特许权协议》、《投资建设、运营、移交(BOT)珠海市吉大、南区污水处理项目污水处理合同》、《关于<珠海市吉大、南区污水处理项目污水处理合同>若干事项的补充协议》约定,力合环保拥有珠海市吉大水质净化厂一期和二期自2005年3月16日起、南区水质净化厂自2007年6月1日起30年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结束前12个月力合环保负责对设备进行大修,经营期结束无偿移交给珠海市政府。至2035年3月15日及2037年5月31日正在履行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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