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京证监发〔2014〕35号)的要求,现将截至2013年底公司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承诺履行情况公告如下: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置入资产价值保证及补偿 | 信达投资 | “对于标的公司目前尚未了结的诉讼案件,如因诉讼事项引致费用支出,导致标的公司股权价值低于本次交易的评估值,由我公司负责用现金补齐” | 否 | 是 | 关于青岛信达荣昌与青岛兴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间的诉讼尚未结案,涉及承诺尚在履行中。 | 依承诺
履行。 |
置入资产价值保证及补偿 | 信达投资 | “截至评估基准日2008年4月30日,本次拟注入资产中,如存在达到法定清算条件和符合税务机关可要求清算条件的开发项目,本次交易ST天桥拟购买资产所应负担的应补缴的土地增值税,由我公司予以弥补。” | 否 | 是 | 承诺尚在履行中。 | 依承诺
履行。 |
解决同业竞争 | 信达投资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否 | 是 | | 依承诺
履行。 |
解决关联交易 | 信达投资 | 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出具的承诺。 | 否 | 是 | | 依承诺履行。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国信达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否 | 是 | | 依承诺履行。 |
解决关联交易 | 中国信达 | 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出具的承诺。 | 否 | 是 | | 依承诺履行。 |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