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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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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洛阳玻璃 编号:临2014—009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河南证监局的相关要求,现将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截至2013年年底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公告如下:

 一、尚在履行的承诺事项

 1、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材集团”)于2007年9月11日在进行相关股权划转时承诺:

 中建材集团(包括目前所控制的企业)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如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可能与本公司所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本公司;除作为财务投资者外,不投资于任何可能与本公司所从事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在认为条件恰当时继续收购其他与本公司直接或间接产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时,将会采取措施防止实质性竞争的发生;如违反以上承诺导致上市公司遭受损失,将向本公司进行充分赔偿。

 截至本公告日,中建材集团遵守了上述承诺。

 2、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建材玻璃公司于2010年12月9日在进行相关股权划转时承诺:

 中建材玻璃公司及其所控制企业今后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中建材玻璃公司或其所控制的公司获得的商业机会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将立即通知本公司,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本公司,以确保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截至本公告日,中建材玻璃公司遵守了上述承诺。

 二、未如期完成的承诺事项

 2010年12月9日在进行股权划转时,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建材集团及所属中建材玻璃公司承诺:

 中建材集团及所属中建材玻璃公司计划在未来三年内,以本公司为平台,通过一系列业务和资产重组等方式进行整合,全面解决本公司与龙新玻璃、方兴科技及中联玻璃间存在的同业竞争情况。

 针对上述承诺,三年多来,中建材集团及中建材玻璃公司亦分别采取了针对性措施解决相关同业竞争问题,但由于受到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等因素的影响,未能如期完成相关承诺。本公司于2013年12月6日发布《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对中建材集团及中建材玻璃公司履行承诺已采取的措施、未能按时完成承诺事项的原因及延期履行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等相关情况进行了较为具体的披露,但延期承诺中没有明确承诺履行期限,原因如下:

 承诺以来,中建材集团及中建材玻璃公司也一直在积极研究探讨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但鉴于目前玻璃市场的运行态势,研究出最有利于本公司的且与市场时情相匹配的具体可行的方案尚需时日。考虑到承诺的可行性及慎重性,具体的时间表暂难以确定。盲目的不切实际的承诺可能不利于本公司未来长期稳定的发展,也不利于投资者的利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故在延期承诺中没有明确承诺履行期限。

 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要求,中建材集团表示将于2014年6月27日前对承诺事项的履行方式、履行期限、履约能力、风险及对策等内容进行规范和更新。

 本公司将加强与中建材集团及中建材玻璃公司的联系和沟通,并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承诺履行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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