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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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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方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编号:临2014-01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方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辖区上市公司和相关方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沪证监公司字[2014]5号)的要求,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和相关方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持续履行中的有关承诺专项披露如下:

 一、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及承诺相关方没有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二、2014年2月14日,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复函》: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简称“中船集团”)于2007年5月11日出具《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不竞争承诺函》,该承诺处于持续履行中,不存在超期未履行的情况。中船集团将按照有关证券监管规定规范履行。

 三、《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不竞争承诺函》详见2007年9月25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情况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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