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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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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14-012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江苏证监局关于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 股东、关联方、收购人进一步做好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4]49号)文件精神,对公司及相关主体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进行了专项自查,现将有关各方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披露如下:

一、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未有超过承诺履行期限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二、公司持续到2013年12月31日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袁永刚、袁永峰、袁富根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本公司股东袁永刚、袁永峰、袁富根承诺:本人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股份公司实际从事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2010年04月09日承诺持续具有约束力。截至本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袁永刚、袁永峰、袁富根、张跃春、许益民、王迎春、周桂华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袁永刚、袁永峰、袁富根、张跃春、许益民、王迎春、周桂华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数量的比例不超过50%。2010年04月09日承诺持续具有约束力。截至本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袁永峰2013年度,在控股股东袁永峰先生与华泰证券签署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后承诺:在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待回购期间(12个月内)不转让或买卖东山精密股票。2013年6月24日2013年6月24日至2014年6月24日截至本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袁永刚、袁永峰、袁富根2、袁永刚(或袁永刚和袁永峰二人同时)将采用包括:现金补偿、以原价收购公司所持SolFocus股权等形式进行补偿。3、袁永刚(或袁永刚和袁永峰二人同时)将在本承诺做出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向公司全额补偿。

为保证《承诺函》的执行效率,经袁富根、袁永峰同意,该承诺主体由袁永刚(或袁永刚和袁永峰二人同时)增加为袁永刚、袁永峰、袁富根三人,其他承诺事项不变。该承诺的具体实施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2014年9月17日之前实施完毕。

2013年9月17日2013年9月17日至2014年9月17日承诺正在履行中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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