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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1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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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73证券简称:国电清新 公告编号:2014-012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2月23日开市起因重大事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并于2013年12月30日发布《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2014年1月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于2014 年1月7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4年1月7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4年1月13日、20日、27日分别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相关工作,目前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本次交易涉及的问题仍需进行大量的协调、沟通和确认工作,相关方案的内容仍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公司无法按原预计时间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相关文件并复牌。为避免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1月30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以赴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在2014年2月28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及有关其他文件。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且未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进一步延期复牌许可,公司将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公司对延期复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公司将尽快完成相关工作,并在停牌期间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公告,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有关结果后复牌。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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