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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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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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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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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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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唐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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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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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联系人:黄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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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期时代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1层110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6号1幢11层
法定代表人:路瑶
联系人:侯英建
联系电话:?010-59539888 ?
客服电话:400-8888-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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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3201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3201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联系人:毛怀营
联系电话:010-59393923
客服电话:400-808-0069
网址:www.wy-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联系电话:(0755)82021109、82021120
传真:(0755)82021205
联系人:潘艳梅、覃云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国信证券大厦十二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国信证券大厦十二楼
负责人:闵齐双
联系电话:0733-33033027 0755-33033033
传真:0755-33033086
联系人:崔卫群
经办律师:闵齐双、崔卫群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刘颖
联系人:魏佳亮
四、基金的名称和基金份额的分类
(一)基金的名称:鹏华理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份额分类
根据基金投资者认/申购本基金的金额,对基金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因此形成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将设A类和B类两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206016,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206017。
五、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存续期间为不定期。
1、每个运作期内(含运作期到期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销售机构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出的赎回申请。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第一个运作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次一个三周对日(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止。第二个运作期指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的次一工作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对应的次二个三周对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以此类推。
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赎回申请。赎回的确认以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其中,三周对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在三周后的对应日期
例:如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为2012年10月10日周三,则该日起次一个三周对日为10月31日周三。
2、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管理人办理该运作期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出的赎回申请。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未申请赎回,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工作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在基金份额对应的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管理人办理该基金份额对应的未支付收益的结转。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运作期申请赎回的,基金管理人在该运作期到期日按照本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事宜。
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经与销售机构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可修改本基金的赎回业务规则,但应在新的规则实施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予以公告。
六、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在力保本金安全的基础上,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和保持高度流动性为前提,追求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短期融资券,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债券型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三)投资理念
有效的流动性管理有助于提升基金收益的稳定性。
(四)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积极管理型的投资策略,将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控制在141天以内,在控制利率风险、尽量降低基金净值波动风险并满足流动性的前提下,提高基金收益。
1、利率预期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研究方法,通过全面研究GDP、物价、就业以及国际收支等主要经济变量,预测经济发展前景,判断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分析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化趋势及结构,预测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及收益率曲线斜度变化趋势。
在宏观分析与流动性分析的基础上,本基金将制定利率预期策略,确定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并据此动态调整投资组合。如果预期利率下降,将增加组合的久期;反之,如果预期利率将上升,则缩短组合的久期。受暂行规定的限制,本基金的久期调整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
2、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各类债券资产在期限结构上的配置是本基金所选择的收益率曲线策略在资产配置过程中的具体体现。由于宏观经济形势、货币政策、市场预期以及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变化,基准利率曲线可能发生非平行移动,包括正向蝶形形变、反向蝶形形变以及扭曲形变等。本基金将根据对债券市场收益率期限结构的分析,运用统计和数量分析技术,预测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变化方式,确定期限结构配置策略,并采用总收益分析法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动态调整,以争取从各期限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期限结构配置策略包括三种基础类型:
(1)子弹组合,即使组合的现金流尽量集中分布;
(2)杠铃组合,即使组合的现金流尽量呈两极分布;
(3)梯形组合,即使组合的现金流在投资期内尽可能平均分布。
3、类属配置策略
在保持组合资产相对稳定的条件下,本基金将通过研究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货币市场及资本市场资金供求关系,以及不同时期市场投资热点,分析各类短期金融工具(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回购等)的市场规模、收益性和流动性,评定不同债券类属的相对投资价值,决定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并通过评估各类资产的流动性和收益性利差,确定不同期限类别资产的具体资产配置比例。
4、流动性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对基金流动性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包括:投资者申购赎回特征分析、季节性因素分析、客户大额赎回管理等,以确定大致的流动性需求,在保持基金财产高流动性前提下,通过基金资产配置(包括现金库存、资产变现、剩余期限管理或以其他措施),力争实现基金的稳定收益。
5、套利策略
本基金的交易套利策略主要分为融券回购与银行同业存款之间的套利策略、融券回购与融资回购之间的套利策略以及跨市场套利策略三大类:
(1)融券回购与银行同业存款之间的套利
所谓融券回购与银行同业存款之间的套利,指的是以低于金融同业存款利率的价格融入资金后,再以金融同业存款利率存放银行,从而获得无风险收益。
(2)融券回购与融资回购之间的套利
1)同一市场异日融券回购与融资回购之间的套利
所谓同一市场异日融券回购与融资回购之间的套利,指的是在同一市场T日以低于金融同业存款利率的成本融入资金,而在T+1日以高于金融同业存款利率的价格融出资金,从而获取无风险收益。
2)同日融券回购与融资回购之间的套利
所谓同日融券回购与融资回购之间的套利,指的是T日以低于金融同业存款利率的成本融入资金,同时在T日以高于金融同业存款利率的价格在同一品种上融出资金,从而获取无风险收益。
(3)跨市场套利
所谓跨市场套利指的是在利率低的市场融入资金同时在利率高的市场融出去,从而获取无风险收益;
1)跨市场异日融券回购与融资回购之间的套利
所谓跨市场异日融券回购与融资回购之间的套利,指的是T日在一个市场以较低成本融入资金,而在T+1日在另一个市场以高于成本的价格融出资金,从而获取无风险收益。
2)回购与债券之间的无风险套利
所谓在回购与债券之间的套利是指在利率低的市场融入资金,投资在收益率较高的债券(含央行票据)市场上,从而获取无风险收益。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通知存款是一种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具有存期灵活、存取方便的特征,同时可获得高于活期存款利息的收益。本基金为短期债券型基金,具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特征。根据基金的投资标的、投资目标及流动性特征,本基金选取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较低预期收益品种。本基金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七)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10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截至201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债券回购融资交易。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融入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41天。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41天”。
(2)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注:上表中,附息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面值和折溢价,贴现式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投资成本和内在应收利息。
5、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
注:上述债券投资明细为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全部债券投资。
6、“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1)基金持有的银行存款以本金列示,按银行实际协议利率逐日计提利息;
2)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3)基金持有的附息债券、贴现券购买时采用实际支付价款(包含交易费用)确定初始成本,每日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4)基金持有的买断式回购以协议成本列示,所产生的利息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回购期间对涉及的金融资产根据其资产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估值。回购期满时,若双方都能履约,则按协议进行交割。若融资业务到期无法履约,则继续持有现金资产,实际持有的相关资产按其性质进行估值;
5) 基金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视同债券,购买时采用实际支付价款(包含交易费用)确定初始成本,每日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不存在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3)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出现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4)其他资产构成
■
(5)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1)本基金的投资决策流程主要包括:久期决策、期限结构策略、类属配置策略和个券选择策略。其中久期区间决策由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基金经理在设定的区间内根据市场情况自行调整;期限结构配置和类属配置决策由固定收益小组讨论确定,由基金经理实施该决策并选择相应的个券进行投资。
2)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七、基金的业绩
1.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其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
■
2、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进行比较:
■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注1:业绩比较基准(Benchmark)=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注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12月19日生效;
注3: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3年9月30日;
八、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和银行账户维护费;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0.26%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08%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的年费率为0.30%,对于由B类降级为A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B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的年费率为0.01%,对于由A类升级为B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自其升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计算方法如下:
H=E×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经注册登记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
4、上述(一)中4到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和赎回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收取认购费的,可以从认购费中列支。
(五)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六)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九、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原公告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和基金合同生效日。
2、对“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3、对“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4、对“五、相关服务机构”内容进行了更新。
5、对“九、基金的投资” 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6、对“十、基金的业绩” 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7、对“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内容进行了更新。
8、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的相关内容。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30日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固定收益投资 | 9,990,939.95 | 26.60 |
| 其中:债券 | 9,990,939.95 | 26.60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2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25,000,000.00 | 66.57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3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2,245,159.84 | 5.98 |
4 | 其他资产 | 316,958.00 | 0.84 |
5 | 合计 | 37,553,057.79 | 100.00 |
序号 | 平均剩余期限 |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1 | 30天以内 | 74.03 |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2 | 30天(含)-60天 | 26.93 |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3 | 60天(含)-90天 | - |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4 | 90天(含)-180天 | - |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5 | 180天(含)-397天(含) | - |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合计 | 100.96 | - |
项目 | 天数 |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 13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 19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 2 |
序号 | 债券品种 | 摊余成本(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 | -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9,990,939.95 | 26.93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9,990,939.95 | 26.93 |
4 | 企业债券 | - |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中期票据 | - | - |
7 | 其他 | - | - |
8 | 合计 | 9,990,939.95 | 26.93 |
9 |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 - | -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债券数量(张) | 摊余成本(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90411 | 09农发11 | 100,000 | 9,990,939.95 | 26.93 |
项目 | 偏离情况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 -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 0.0751%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 -0.0327% |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 0.0227%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223,964.92 |
3 | 应收利息 | 92,993.08 |
4 | 应收申购款 | - |
5 | 其他应收款 | - |
6 | 待摊费用 | - |
7 | 其他 | - |
8 | 合计 | 316,958.00 |
A类 | 净值增长率1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2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 |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4 | 1-3 | 2-4 |
2012年12月19日-2012年12月31日 | 0.1496% | 0.0010% | 0.0481% | 0.0000% | 0.1015% | 0.0010% |
2013年1月1日-2013年9月30日 | 2.8348% | 0.0129% | 1.0097% | 0.0000% | 1.8251% | 0.0129% |
基金合同生效起至2013年9月30日 | 2.9886% | 0.0126% | 1.0578% | 0.0000% | 1.9308% | 0.0126% |
B类 | 净值增长率1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2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 |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4 | 1-3 | 2-4 |
2012年12月19日-2012年12月31日 | 0.1591% | 0.0008% | 0.0481% | 0.0000% | 0.1110% | 0.0008% |
2013年1月1日-2013年9月30日 | 3.0290% | 0.0129% | 1.0097% | 0.0000% | 2.0193% | 0.0129% |
基金合同生效起至2013年9月30日 | 3.1929% | 0.0126% | 1.0578% | 0.0000% | 2.1351% | 0.0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