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4-003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连花清瘟胶囊被列入《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4年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年1月26日发布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4年版)》,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产品连花清瘟胶囊被列入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推荐用中成药。
2013年1-6月,连花清瘟胶囊/颗粒的销售收入为3.11亿元,约占公司销售收入的27%。此次连花清瘟胶囊进入《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4年版)》,将有利于促进该产品的市场销售,但对公司2014年全年利润的贡献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