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14年1月6日,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山轻机”或“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孙友元先生与其子李健先生签署《股权赠与协议》,将其持有的京山轻机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机控股”,其通过全资子公司京山京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5.79%的股权)63.10%的股权无偿赠与给李健先生。本次股权赠与完成后,李健先生将持有轻机控股63.10%股权,成为轻机控股的控股股东和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2014年1月7日,孙友元先生公告了《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李健先生公告了《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书》,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进展情况
2014年1月27日,公司收到京山轻机控股有限公司转来的《公司变更通知书》和营业执照,轻机控股于2014年1月26日在京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本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孙友元先生持有轻机控股63.10%的股权已过户给李健先生,轻机控股经营范围等其他事项未有变化。
本次股权赠与完成后,本公司第一大间接股东未发生变化,仍为轻机控股。而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由孙友元先生变更为李健先生。
李健,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2005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李健先生除控制本公司外,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本次股权赠与前,本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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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赠与完成后,现本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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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1、《股权赠与协议》;
2、《京山轻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京山轻机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5、京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1月26日的《公司变更通知书》。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