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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1月2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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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投资者揭示产品风险

 基金投资者教育中必须包含的第三个内容,就是产品的风险揭示。这一点,也是基金行业区别于其他证券行业,也是基金行业特别重视且执行得最好的部分。每当有新产品出现,新的风险也就产生了。尤其是分级基金、交易所交易基金出现后,基金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不仅有证券市场本身的波动风险,还有因分级增加的杠杆风险的积累,交易所交易带来的投资者投机定价等与市场风险相关而又不相同的风险。这些风险带给投资人的,可能是一定期间更稳定、更高的回报,但也可能是意外发生时始料未及的损失。

 这方面的投资者教育,从现在看应当是做得最好、最成体系的。每当有新的创新产品出现时,基金公司会通过媒体、宣传手册、风险提示说明、现场交流等方式向投资人提示。正因为基金行业在产品的风险揭示方面一直秉持了对自身的高标准要求,虽然很多基金投资者有过投资亏损的经历,但因此引发的投诉和群体性事件却是证券投资品中最少的。但如果投资者教育只是产品风险教育,不仅流于单薄,更重要的是,产品个体的风险是在基金整体法律结构、市场风险、风控状况、投资能力之下的,没有对基金风险与风险控制更完整的了解,容易一叶遮目,不见泰山,虽无法律问题,却并不能满足投资者理解基金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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