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4版:产权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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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1月2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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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烟台电力
拟退出两新能源公司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获悉,大唐格尔木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大唐刚察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日前分别以9730.95万元和207万元的价格联合挂牌转让,转让方均为大唐山东烟台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由于是打包转让,接盘方耗资将接近亿元。

 “平价”挂牌

 大唐烟台电力本次挂牌的两个项目均位于青海省,且成立时间都不长。其中,格尔木太阳能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本为9700万元,已接近本次挂牌价格。公开资料显示,公司从事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建设、经营和开发投资,但是公司职工人数仅为1人。大唐刚察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则成立于2012年,是一家小型风力发电企业。

 两家公司的财务指标均较为平淡。2012年格尔木太阳能实现营业收入2710万元,净利润933万元;2013年前11个月,营业收入增至3741万元,净利润却亏损44万元。

 刚察风电2012和2013年的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及净利润均显示“业务无法提供”,截至2013年11月30日,公司所有者权益仅为200万元。

 两家公司的挂牌价格均与评估价值完全一致。以2013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格尔木太阳能净资产账面价值为8652万元,评估价值9731万元;刚察风电净资产账面价值和评估价值则分别为200万元和207万元。

 打包转让

 本次挂牌的两个项目为联合转让。这意味着,意向受让方的接盘价格近1亿元。

 在格尔木太阳能项目的挂牌信息中,大唐烟台电力提示,截至2013年3月31日,标的公司共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44500万元;此外,大唐格尔木光伏发电一期、二期项目占用土地为国有划拨用地,一期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二期土地使用权证尚在办理。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大唐烟台电力公司官网看到,大唐格尔木二期并网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查会日前在西宁召开,公司项目获得顺利验收通过。这也就意味着,公司该项目下一步将转入商业运营,为大唐烟台电力贡献利润在即。

 转让方规定,意向受让方或其母公司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且注册资本须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且受让方或其母公司须具备风力和太阳能发电的相关经验。此外,在格尔木太阳能项目中,意向受让方还应书面承诺受让成功后继续维持标的企业与现有职工的法律关系不变,而对刚察风电项目,则没有此项要求。(王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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