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1月20日,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月10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载望先生主持,经过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已完成向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王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及发行股份的证券登记手续,本次共发行股份3,405万股。根据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针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
具体修订完善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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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2,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15,405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