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已于2014年1月9日以邮件和传真形式发出通知。
2、会议于2014年1月20日10点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鲁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惠钦女士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根据公司总裁的提名,聘任李惠钦女士为公司副总裁(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上述人员与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公司现行有效的内部管理准则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李惠钦女士为公司副总裁。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
李惠钦: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75年生,毕业于闽江学院。1997年加入公司,先后担任行政部经理、总裁助理,长期从事市场开拓工作,现任公司业务副总监。
李惠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李惠钦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没有关联关系。李惠钦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